报名条件
(一)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过渡办法
2019年4月,国务院修订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建筑师条例》),在一级注册要求中增加了学士学位。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。学位要求。为维护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,保障新《建筑师条例》在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中的顺利实施,制定“旧法新法”过渡方案。 2020年起采用,新老考生均可报考。衔接工作,即:从2020年年度考试开始,首次报考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的考生视为“新考生”,报考条件按照新的“建筑师条例”; 2020年前,申请国家一级注册在滚动期内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有效(现有合格科目)的考生视为“老考生”。具有合格科目的考生)应遵守新的《建筑师条例》。即日起,凡在滚动期内没有有效成绩的“老考生”,在报考时将按照新的《建筑师规定》执行。
(二)首次报考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需满足以下条件
1.专业、学历或职称和工作时间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:
(1)具有建筑学硕士以上学历或类似专业工学博士学位,从事建筑设计或相关业务2年以上;
(2)具有建筑学学士或类似专业工学硕士学位注册建筑师管理条例,从事建筑设计或相关业务3年以上;
(3)具有建筑学本科学历,从事建筑设计或相关业务5年以上,或具有建筑学相关专业本科学历,从事建筑设计或相关业务经营7年以上。;
(4)取得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从事建筑设计或相关业务3年以上,或取得工程师技术职称从事建筑设计或相关业务5年以上年;
(5)不符合前四项规定的条件,但具有突出的设计成果,已被国家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认定达到前四项规定的专业水平。
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规定的人员,应当取得学士学位。
2.专业实践要求
根据一级注册建筑师专业执业标准,申请人应完成不少于700个单位的专业执业培训。考生应准备国家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印制或个人下载打印的《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注册手册》供审核。
(三)首次报考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的,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:
1.建筑学或类似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,从事建筑设计或相关业务2年以上;
2. 大专及以上学历,建筑设计技术或类似专业,从事建筑设计或相关业务3年以上;
3.具有建筑设计技术4年中专学历,从事建筑设计或相关业务5年以上;
4.具有中专学历,建筑设计专业相近注册建筑师管理条例,从事建筑设计或相关业务7年以上;
5.具有助理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,从事建筑设计或相关业务3年以上。
国家一、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职业须知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》(令第167号)、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》(1998年版、2012年版)、 《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指导专业目录》(2004年版)、《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》(2010年版)等相关规定,说明如下:
一、申请专业
(一)一级注册建筑师
“建筑”:包括建筑、建筑设计技术(原建筑设计)
“相似专业”:包括城乡规划(原城市规划)、土木工程(原建筑工程、原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)、风景园林、环境设计(原环境艺术、原环境艺术设计)
(二)二级注册建筑师
“建筑”:包括建筑、建筑设计技术(原建筑设计)
“相似专业”:本科及以上学历,包括城乡规划(原城市规划)、土木工程(原建筑工程、原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)、风景园林、环境设计(原环境艺术、原环境艺术设计)。专业包括城镇规划(原城乡规划)、建筑工程技术(原房屋建筑工程)、园林工程技术(原风景园林)、建筑装饰工程技术(原建筑装饰技术)、环境艺术设计(原环境艺术) );尤其包括建筑装饰、建筑工程建设(原工业与民用建筑)、城市建设、古建筑修葺与仿造(原古建筑施工与修缮)
二、由于教育部专业名称调整和高校设置专业的影响,难以一一列出专业名称。专业名称不在本清单范围内的,申请人可提供学校专业课程、培养计划等材料,按以下情况审核处理:
(一)主要课程和学时与建筑专业一致,可参照建筑专业相关规定报考;
(二)大部分主要课程及学时与建筑专业相同,可参照同类专业相关规定报考;
(三)主要课程和学时与同类专业基本相同,可参照同类专业相关规定报考。